广东乡道埔河线(Y004)路面改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
1.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乡道埔河线(Y004)路面改善工程已由河源市公路局以河路养[2010]52号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河源市市区公路局,建设资金来自省、市局拨付和市区公路局自筹,招标人为河源市市区公路局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2. 工程概况
2.1工程名称:乡道埔河线(Y004)路面改善工程。
2.2工程地点:埔河线(Y004)(K0+000~K2+134.45)标段(源城区埔前镇)。
2.3工程规模:埔河线(Y004),桩号为(K0+000~K2+134.45),路线总长2.134公里,为路面大修工程(工程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),工程造价约120万元。
2.4工期要求:70日历天。
2.5资金来源:省、市局拨付和市区公路局自筹。
2.6招标内容:埔河线(Y004)(K0+000~K2+134.45)标段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善工程;(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)。
2.7工程质量要求:按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〉》(JTG F80—2004)评定质量合格。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(不接收联合体报名)。
3.2 具有主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(含三级)资质的企业。
3.3派出的注册(含临时)建造师须具有路桥工程专业三级以上(含三级)资格。
3.4 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
3.4.1法人代表证明书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;
3.4.2授权委托的必须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(只能委托拟派出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)。
3.4.3投标企业的《营业执照》、《资质证书》、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。
3.4.4派出注册建造师的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(含临时证书)》和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3.4.5派出的专职安全员从业资格证书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》原件及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3.4.6投标企业应在自身报名前到招标人财务处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,报名时提交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。
3.4.7市外投标企业须在河源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工商注册,税务登记(国税、地税)等,报名时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。
注:投标报名资料(一式二份)装订成册,复印件用A4纸复印,每页加盖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章,投标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。
4.报名时间及地点
4.1报名时间:2010年7月29日至8月4日(每天8:30至11:30, 14:30至17:00,节假日不接受报名)。
4.2报名地点: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(市区凯丰路6号市城管局大楼)。
联系电话:0762-3333963
4.3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(每份500元),售后不退。
5.正式投标人的确定
5.1 2010年8月5日9:30,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评审,资格评审合格即为正式投标人。
5.2各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0年8月5日11:00准时到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评审情况通报会,不再另行通告,不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(即取消投标资格)。
招 标 人:河源市市区公路局
联 系 人: 廖朝东 联系电话:0762-3366618
招标代理机构: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 罗小彬 联系电话:0762-33873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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